返回列表 发帖
我本來唔想係呢度發言,但睇到有人投訴亞軍既作品,我就想講一講我既感想!冠軍tok既作品,我唔夠權限,睇唔到 ...
SAUTSE 发表于 2010-8-1 22:39

新手黎講你都算熱心得出奇,乜都唔回就係只對呢個投訴咁有興趣,其實有疑問不妨以真身示人,
有point有証有據我一定撑你,神神祕祕不單得唔到其他人信服,仲增加左別人對你的反感,你自已
諗下係唔係先?
係時候抖下喇!
各位請繼績努力,
包包抖夠就會返黎,
後會有期.....

TOP

下次比賽會唔會參考一下,投票會員都有機會有獎品,以抽獎形式俾有投票嘅ching,鼓勵一下大家踴躍投票?

TOP

下次比賽會唔會參考一下,投票會員都有機會有獎品,以抽獎形式俾有投票嘅ching,鼓勵一下大家踴躍投票? ...
老公 发表于 2010-8-2 11:31


先多謝你既意見,會作出認真考慮,但我想會員踴躍參加比賽多d喎!

下次預埋你架喇!

TOP

先多謝你既意見,會作出認真考慮,但我想會員踴躍參加比賽多d喎!

下次預埋你架喇! ...
ea_son 发表于 2010-8-2 11:33


盡量啦!小弟文筆唔係太好,有自知之明,所以獻醜不如藏拙囉

TOP

恭喜所有c兄, 希望下次比賽人會更多 , 咁我就可以睇更多精彩包膠啦

TOP

我本來唔想係呢度發言,但睇到有人投訴亞軍既作品,我就想講一講我既感想!冠軍tok既作品,我唔夠權限,睇唔到 ...
SAUTSE 发表于 2010-8-1 22:39


公告:SAUTSE

       有关你2010年8月1日於<<vshare皇者徵文比賽2010賽果>>的帖子内,(系統已發現你的身份是以分身出來作出以下回应),在此先回应你,你以分身扮演第三者角式意圖出來評論别人之創作,你的所作行為真十分幼稚,雖你是第4名,但你真毫無大將之風,你的行為本网绝不欣賞,比賽有赢必有輸,我相信今次本正骨区所舉辨的徵文比賽,以開放的公開方式,由每一位會員投任何比賽票是很公平,而投票者的身份都是全公開的,目的都是方便大家查閲選票,投票方式於比賽細則帖中己一一説明,每人最多可投两票,每人有自己投票權利,可選擇投或放棄,亦可以選擇投一票,你没有參與該次投票,你己有用你的投票權利,這是對每一位會員是十分公道的!



       我曾提醒過你,若你有新理據申訴的話,必須在出公開提出的,如下:

ST.JIM 2010-7-30 23:53
我想問你,得亞軍的領了獎品嗎?他的報告我發現新的問題!

转发 2010-7-31

ST.JIM 2010-7-31 00:36  



我心裡像有一根刺!他得亞軍,我真的不開心!事實上,他得亞軍,有些師兄是不服,不滿的,只是沒有說出來!!!上屆祥哥違規,所以出局!今屆他這樣的作品....哎........在我來看.....根本沒可能入三甲!他得獎可謂"好彩",因為多"好朋友"投票!根本不是憑實力的,很難服眾!
转发

su7310 2010-7-31 00:53




我有我的工作在身,真不方便踩架車出嚟親手交獎卷給你......請諒解!
好了,言歸正傅吧:
你説你現在再發現有新问題,為何你不把3天申訴期好好把握呢?你現在的行為就等如个官,栽定个疑犯無罪釋放後,点知控告一方由同個官講,有新証據...你係官又会唔会出去叫外面叫D警察,即刻重新入捉番个刚刚判無罪釋放嘅疑犯返嚟再審过同一单案件呢?
不要同我執字粒吧,我也直話直説回答你,若然你認為自己係有充份理據而申訴的話,我希望你依足本网管理程序去做,現我正式代表本网之管理員身份提醒你,如下:
你今次之上訴申請:
1)必須有合理之解釋,為何評委當公報審結結果后,你在申訴期内,沒有任之回应,請合理解釋.
2)你若然要舉証的話,在公平情況下,你必須於24小時内(即7月31日凌晨之前)於版面在比賽申訴帖中回覆提出,如評委睇过你的申訴書后,而認為你的理據充份的話,才可以接納你的上訴之申請,重新調查你的舉証.
由於今次之比賽是由本网公開式比賽,為了每一个參賽者得以公平,我们評委都是一切一視同仁,依促本网規則行事,多謝合作!


      由於系統己發現你的真身是會員ST.jim,本网必須依足版規原則下,對你的所作所為不得不作出高度懲罰,即時終止你的會員資格,特此公告!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吉野示

TOP


該分身會員之回覆


<<vshare皇者徵文比賽2010賽果>>

小弟再次多謝十三位參加比賽的會員,感激你們參與是次 ...
ea_son 发表于 2010-7-28 05:20


我本來唔想係呢度發言,但睇到有人投訴亞軍既作品,我就想講一講我既感想!

冠軍tok既作品,我唔夠權限,睇唔到,失望!

季軍lidoon9既作品---我覺得佢用詞好生動,文筆流暢,內容有創意!所以……佢真係實至名歸!恭喜,恭喜!!!

至於亞軍既作品---開頭就係一個漫畫圖,圖上打左「極品技花 了耳仔王著」既字樣,我初時以為漫畫係佢繪畫既,因為佢一開頭寫到明了耳仔王著!!!但當我睇晒所有漫畫之後,明眼人都知唔係佢畫(從漫畫內容,結構睇便知)!!!既然唔係佢畫,點解一開頭要寫到明了耳仔王著???咁樣做,豈不是有誤導會員,或其他評審員的成份嗎?

再睇一睇那會員所投訴既野,佢投訴既第一點,真係唔成立!難聽講句:人地既宗教信仰,真係關你鬼事咩?!跟本同寫報告沒直接關係!!!

到第二點要投訴既野,評審話: 漫畫相等於圖像,不可當作照片論,所以第二點亦不成立。到我就有疑問喇!!!評審用結構,文筆,相片呢三點黎評分!結構,文筆我唔講住,就講相片!相片即係照片,對嗎?我睇亞軍果份評審的評分,我發現其中一位版主比佢相片10,但回頭睇其他師兄既作品,無一個會比相片10!反而亞軍的相片,其中一位版主比10分佢!我好奇,再睇佢既相片,只得6張場所既相片(加埋帳單7),反而漫畫圖多過相片!但評審講過: 漫畫相等於圖像,不可當作照片論,所以第二點亦不成立。即係那比10分佢既版主,都把漫畫圖當作相片/照片來評分!!!如果唔係既話,無理由比10分佢(因為其他師兄作品既相片,又多,又靚,都攞唔到10)!!!這是我客觀既分析!!!我唔係質疑評審既評分準則,只係唔明白當中既問題!!!換言之,這個漫畫相等於圖像,不可當作照片論,所以第二點亦不成立。的理由有d矛盾!!!

亞軍作品既結構,都唔錯!但文筆…………唔好意思,唔想講!其他師兄來評!!!講創意…….係有既,因為佢用漫畫既元素加入去作品裡!但美中不足是…….漫畫唔係佢既原創!!!如果漫畫係佢既原創,佢攞冠軍,一定實至名歸!並且好多人拍爛手掌!!!!

我對創意既定意係-----有自己的風格(文筆),和自創(圖像或照片)!!!總括來講,我就係不滿亞軍既作品!

我唔係幫投訴既師兄,亦無意貶低亞軍既師兄,我只不過想講出我既見解,請見諒!!!

我亦唔係經常上網,所以遲左講呢番說話,請版主們見諒!!!


TOP

TOP

返回列表

■飲食推薦 关闭


碗越香客家菜館 隆重開業

8月18日(即今日)正式開業:午市消費100元以上減50元;晚市消費100元以上減30元;團體聚餐更多優惠! ...


查看